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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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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教学体系构建工作。制订并实施人才培养发展规划、教育教学重大改革方案、教育教学关键指标、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,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。

2.负责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。组织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、管理及验收工作;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遴选、推荐和认定工作;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奖励工作,组织教学成果奖的遴选、推荐工作。

3.负责专业建设工作。组织制定(修订)专业人才培养方案;负责学校专业动态优化调整,新上专业申报工作。

4.负责课程建设工作。编制课程发展规划;开展课程研究,引进优质课程资源,改革课堂教学模式;组织制定课程建设标准,进行课程评估与质量认定。

5.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、教学团队建设工作。组织教学质量奖、教学优秀奖、教学名师的评选和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的遴选、推荐工作;组织教学团队、专业负责人支持计划等立项建设及检查工作,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推荐工作。

6.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工作。落实学生的教学任务、编排课程表、组织学生选课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;负责成绩管理、学籍管理、转专业、辅修专业、毕业资格资格审核与证书发放工作;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维护,统筹推进学分制改革;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;配合做好学风建设工作;负责教学状态数据采集、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;编制并发布校历。

7.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。负责试题库建设与保管,推进考试改革;组织校内学生考试和毕业生重修考试;组织安排在我校的其它考试。 

8.负责实践教学(包括实验、实习、实训、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等)工作。组织制定实践教学实施计划,落实实践教学环节,开展实践教学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价;负责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精准投入机制和效益评估机制建设,组织论证实践教学经费分配方案,监督实践教学经费使用;负责语言文字工作,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。

9.负责教材建设工作。负责教材建设规划、研究和评估;组织教材和教学资料的立项、编写、印刷及出版;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教材,遴选推荐省(部)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;负责教材征订、收发和教材费的结算。

10.负责教师教学发展工作。负责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规划和制度建设;开展教师教学发展研究,负责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的管理;负责教师发展培训,组织骨干教师海内外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;负责新进教师执教能力培养;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工作;负责教师教学发展评价与奖励等工作。

11.负责教学信息化工作。负责课程信息化建设,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;开发慕课,推进混合式教学;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;建设数字化课程资源;负责管理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和教学资源平台等。

12.负责教学资源的统筹与保障。负责全校本科教学教室、录播教室以及研讨教室(或智慧教室)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服务;为多媒体教学、微格教学、远程监控和视频直播等提供技术支持;负责信息化教学设施和其他教学资源的管理与使用。

13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